关于加快建立全体免疫屏障的通告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确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8月底前,完成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无疫苗禁忌症人员第一剂次的接种覆盖,9月底前全面完成12-17周岁人群全程接种。
二、9月1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公交车站、汽车站、高铁站、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培训机构)、监所、宾馆、旅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公共洗浴室、理发店、药店、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影院、KTV、网吧、健身房、宗教场所以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查看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对没有接种人员,上述行业、机构和场所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其到就近接种点接种。
三、9月1日起,未接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培训机构)、监所、景区、影院、KTV、网吧、宗教等重点场所。2021年秋季开学,查看初中、高中学生接种凭证(上述禁忌症者除外)。
四、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一律实行集中健康观察。
五、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六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为了全县人民的健康,请积极履行责任和义务,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以免给工作、生活、学习、出行等方面带来不便!
肥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