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肥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4月26日16时50分对同福石材城各承租房加工车间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以下建议: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协议,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做好临时用电安全,车间配电箱正确使用,自接电线需按规范铺设。
3、 行车、叉车需持证上岗。
4、 做好员工职业健康工作,肺矽病、震动臂等职业病防治与排查。
5、 劳动防护用品需配齐,手套,防尘面罩,胶鞋等劳保用品(不得用纱布口罩代替防尘面罩)。
6、 安全警示标语,行车标语,切割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用电警示。
7、 职业危害告知标语需张贴。
8、 车间干磨房等设施设备必须启用。
9、 车间水池、垃圾池需加盖盖板或予以安全围护。
10、 配电房严禁吸烟,窗需做围栏,防治闲人误操作。
望各位业主积极配合肥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整改要求,尽快进行整改,保证安全生产,维护自身利益。
另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服务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