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费收费流程
为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力,水电费抄表收费工作明显滞后,现在为了加强监管,特作一下要求,如有不妥,请尽快回复:
1. 水电表的抄表工作有专人负责,每月抄表一次,包括总表;
2. 抄表时间暂规定每月的月头1-6日,7日造册,抄表人、制表人、部门负责人均需签字,8日报送财务部收费专员,收费专员应在收到表单时应及时核对和修正,计算应收水电费及工业生产垃圾处理费,数据不得随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的,由制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9日下发水电通知单,在15日之前,园区经营户应将水电费及工业生产垃圾费一并交至财务专员,财务专员并出具收款收据;
3. 公司约定应于每月15日之前完成收缴工作,对没有收取水电费和工业垃圾处理费的商户收费专员应及时将原因提交给管理服务部,由管理服务部采取措施,20日之前完成收缴工作。
物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