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现已考虑到有可能呈现这种状况,专门为这种状况规划了特别的解决方案,那就是开“销项负数”的“红字发票”!
比如说,你开了200万元的发票给对方,可对方又迟迟不付款,反而拿着你的发票去税务局进行抵扣的话,那么,对方就违规在先。这时候,你就能够开一张“-200万元”的“红字发票”。这样做,有两大好处:
榜首,就能够避免你公司在没收到进项款的状况下,平白无故的多缴税!
第二,经过开“红字发票”,能够倒逼税务局去清查对方公司的那张抵扣发票!清查他们为什么不给你公司付款?却拿着你公司的发票去抵扣的行为。即使呈现违规行为,那也是对方的过错。